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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(冀建告〔2023〕14号)

名称 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(冀建告〔2023〕14号)
发布机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引号 000218069/2023-00553
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文号 冀建告〔2023〕14号
发布日期 2023-04-25 主题词

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(冀建告〔2023〕14号)

河北君瑞建设有限公司:

经查,你公司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不符合资质管理有关规定,存在建造师人员配备不足、相关人员社保未按期缴纳等问题。

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厅提交整改资料;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、增项,不能承揽新的工程;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的或提交整改材料不合格的,将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),撤回你公司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。

联系电话:0311-87801093
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3年4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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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(冀建告〔2023〕14号)

文章链接:https://www.tongxinzizhi.com/news/90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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